美国绿卡持有人能给父母办移民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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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。USCIS「Bringing Parent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」页面写明:要为父母(母亲或父亲)申请让他们作为绿卡持有人在美国生活,你必须是美国公民,并且至少年满 21 岁;该页面同时写明,绿卡持有人(永久居民)不得为父母递交让他们永久在美国生活的申请。
这意味着「为父母办移民」这条路的前提,是子女本人已经取得美国公民身份。USCIS「Family of U.S. Citizens」页面在为美国公民亲属列出的表格中,把「父母」列在可申请绿卡(永久居留)的亲属里,标注的条件是申请人年满 21 岁。
公民为父母申请,与永久居民能申请的类别有什么区别
「Family of U.S. Citizens」页面把美国公民的亲属分成「Immediate Relatives(直系亲属)」和「Preference categories(优先类别)」两组来说明。
页面写明,美国公民属于直系亲属这一组的有:美国公民的配偶、未婚且未满 21 岁的子女、美国公民的父母(递交申请的公民必须年满 21 岁)。对直系亲属,页面写明:签证名额始终可用(visas are always available),也就是说你的家人不需要排队等签证名额;人在美国境内的直系亲属,可以在递交 I-130 的同时递交 I-485。
永久居民相关的亲属,出现在优先类别分组里。页面写明第二优先(2A)包括:绿卡持有人的配偶、永久居民的未婚子女(未满 21 岁);第二优先(2B)包括: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。页面写明,优先类别的签证受年度名额限制,签证是否可用取决于优先日期,即递交 I-130 的日期。
同一页面还有一句提示:I-130 或 I-129F 这类亲属申请只用于证明符合条件的亲属关系,申请获批本身不给予任何福利,只是为签证处理排上一个位置。
为父母递交 I-130,页面列出要提交什么
「Bringing Parent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」页面的 Eligibility 一节按不同情况列出了需要提交的材料:
| 你的情况 | 页面写明需要提交 |
|---|---|
| 母亲在美国境外 | I-130;显示你姓名和母亲姓名的出生证明复印件;若你不是在美国出生,还需入籍证明(Certificate of Naturalization)或美国护照复印件 |
| 父亲在美国境外 | I-130;显示你姓名和父母双方姓名的出生证明复印件;若你不是在美国出生,还需入籍证明或公民证明(Certificate of Naturalization or Citizenship)或美国护照复印件;父母的民事结婚证书复印件 |
| 父亲在美国境外,你为非婚生子女,且在 18 岁生日前未被父亲合法认领 | I-130;显示你姓名和父亲姓名的出生证明复印件;若你不是在美国出生,还需入籍证明或公民证明或美国护照复印件;证明在你结婚或满 21 岁(以较早发生者为准)之前,你与父亲之间存在情感或经济联系的证据 |
| 父亲在美国境外,你为非婚生子女,且在 18 岁生日前已被父亲合法认领 | I-130;显示你姓名和父亲姓名的出生证明复印件;若你不是在美国出生,还需入籍证明或公民证明或美国护照复印件;证明你在 18 岁前通过亲生父母结婚、你出生地或居住地的州或国家法律、或父亲出生地或居住地的州或国家法律而被合法认领的证据 |
| 为继父或继母递交申请 | I-130;显示你亲生父母姓名的出生证明复印件;亲生父/母与继父/母的民事结婚证书复印件,证明该婚姻发生在你 18 岁生日之前;任何离婚判决、死亡证明或婚姻无效判决的复印件,用以证明亲生父母或继父母此前的婚姻已合法终止 |
| 为养父或养母递交申请 | I-130;出生证明复印件;若你不是在美国出生,还需入籍证明或公民证明复印件;经认证的收养证明,显示收养发生在你 16 岁生日之前;说明你与该父母共同居住的日期和地点的陈述 |
页面还附了一条说明:如果你或你父母的姓名变更过,请附上合法改名的证明(可能包括结婚证书、离婚判决、收养判决、法院的改名判决等)。
递交之后会发生什么
页面在「After Filing Your Petition」一节写明:USCIS 会通知你 I-130 申请获批还是被拒。如果获批且你父母在美国境外,USCIS 会通知你父母前往当地的美国领事馆完成签证处理。
如果你父母目前在美国境内,页面写明:他们可能有资格在你递交 I-130 的同时递交 I-485(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,调整身份申请)。
「Family of U.S. Citizens」页面关于下一步的说明是:亲属在美国境外的,申请会被送往国家签证中心(NVC),等到签证名额可用时由 NVC 转交相应的美国领事馆,亲属会收到如何继续办理的通知,这一过程称为「consular processing(领事处理)」。
父母的工作许可
「Bringing Parent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」页面写明:父母持移民签证以移民身份入境后,不需要再申请工作许可(工卡)。如果父母从美国境外入境,他们在抵达美国时会获得护照盖章,这个盖章可以证明他们在拿到绿卡之前被允许在美国工作。
如果父母在美国境内,并且已通过递交 I-485 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,页面写明:他们在案件审理期间有资格申请工作许可和旅行许可,应分别使用 I-765(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)和 I-131(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)提出申请。
同一页面还有一条提示:如果你父母在境外有未成年子女(即你的兄弟姐妹),这些子女不能被同一份申请担保;父母成为永久居民之后,可以为符合条件的亲属另行递交新的申请。
如果被拒,可以上诉吗
页面写明:如果你递交的签证申请被拒,拒签信会告诉你如何上诉,以及你有多少时间递交上诉。上诉表格和所需费用处理完毕后,上诉会被移交移民上诉委员会(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)。
常见问题
我是绿卡持有人,先入籍再为父母申请,这样行得通吗?
「Bringing Parent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」页面对申请人的身份要求写得很明确:你必须是美国公民,并且至少年满 21 岁;永久居民不能为父母递交永久在美国生活的申请。因此按该页面,入籍并取得公民身份是为父母走这条路的前提条件。
为父母递交申请,需要证明我和父母的关系吗?
需要。「Bringing Parent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」页面的材料清单中,每一项都包含出生证明,按母亲、父亲、继父母、养父母等不同情况分别要求补充结婚证书、合法认领证据或经认证的收养证明等。
父母入境美国后,能马上工作吗?
按该页面「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(Work Permit)」一节,父母以移民签证作为移民入境后不需要另外申请工卡;从境外入境的,抵达时的护照盖章即可证明他们在拿到绿卡之前被允许在美国工作。
我父母境外还有未成年子女,能一起办吗?
该页面写明:你父母在境外的未成年子女(你的兄弟姐妹)不能被同一份申请担保。页面提到,父母成为永久居民之后,可以为符合条件的亲属另行递交新的申请。
资料来源
- Bringing Parent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:U.S.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(USCIS),查阅日期 2026 年 10 月 14 日
- Family of U.S. Citizens:U.S.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(USCIS),查阅日期 2026 年 10 月 1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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